#百姓热线回音壁#年9月2日,星期四,上线单位是泗县医疗保障局;上线嘉宾分别是:局长李存昌、城镇职工医保中心副主任董其忠、城乡居民医保中心副主任高勋、张甫玲,医保基金监管中心副主任张艳。节目中,县医疗保障局共接听热线电话7个。1.手机尾号的泗城镇的听众来电年居民医保低保户个人缴费是多少?年已经参加居民医保在高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何不能报销?县医保局的答复是:年宿州市居民医保的筹资方案还没有下发,低保户个人缴费金额没确定;高尤社区卫生服务站没有纳入居民医保报销定点,在高尤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费用无法享有医保报销。2.手机尾号的开发区的听众来电居民医保每年缴费标准增长,自己慢性病报销为何没有原来高?县医保局的答复是:年之前慢性病报销没有目录限制,且也没有年度起付线。年全市统一居民医保报销方案规定,慢性病年度起付线为元。年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出台《关于印发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用药目录(试行)的通知》(皖医保秘〔〕37号)文件规定,统一了慢特病门诊用药目录,慢性病必须使用针对治疗慢性病的目录内药品才能报销,但慢性病报销比例、报销限额没有改变。因此该患者感觉报销比例相对往年稍低一些。3.手机尾号的黑塔镇的听众来电因医院就诊,医院给于报销,第六天不能报销,医院解释是该听众年门诊费用报完了。县医保局的答复是:根据按照《宿州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方案(试行)》(宿政办发〔〕5号)文件规定:在参保县区域内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55%。不设起付线,每人年度报销限额元(含一般诊疗费),以户为单位的家庭成员间可统筹使用。线下通过查询医保系统,该户只有姜某某一人,本年度普通门诊报销已经达到限额。4、手机尾号的刘圩镇的听众来电自己是低保户普通门诊能否享有医疗救助?县医保局的答复是:按照宿州市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宿医保秘〔〕11号文件规定,对患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和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且个人就诊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以上部分才可以享受医疗救助。经线下了解,该反映人所患疾病不属于慢性病也不属于重特大疾病,因此不能享有医疗救助。5.手机尾号的开发区的听众来电尿毒症是否可以办理特殊慢性病证?下线后,县医保局经核实,该听众以前患有普通慢性病“肾病综合症”报销记录,另医院的关于“尿毒症”的诊断证明。依据《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规程的通知》宿医保〔〕27号文规定: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有并发症的可以享受特殊慢性病医保报销政策,本人或者亲属携带相关材料到行政服务中心医保局8号窗口申请,在医保结算系统维护就行,不需要办理慢性病证。6.手机尾号的墩集镇的听众来电其家属因脑梗、肾病在蚌医院门诊就医没有白单子为什么不给报销?县医保局的答复是:根据《泗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规定:办理门诊费用报销需要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医院收费票据、门急诊费用清单等材料。下线后,县医保局安排专人与该听众进行电话沟通,向其解释所谓的白单子就是门急诊费用明细清单,需完善相关手续方可报销。7、手机尾号的听医院住院,可以使用本人医保个人账户支付个人承担的费用吗?县医保局的答复是:根据《宿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规定: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属于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职工个人账户职工本人可以使用。根据《关于印发泗县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扩大支付范围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泗医保〔〕7号)文件规定: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共济使用。 来自:泗县六纪办 |